2月25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就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自2006年3月1日《上海市促進就業若幹規定》施行以來,時隔17年,上海再次頒布促進就業地方性法規,彙聚社會各方力量共同推進“大就業”工作格局。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就業工作,就“穩就業”“保居民就業”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并對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等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來,本市始終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就業政策,采取有力舉措,有效應對新冠疫情、國際形勢變化等因素對本市就業形勢的疊加影響,就業工作保持穩中向好态勢。《條例》的修訂實施,将進一步為上海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推動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維護社會穩定,紮實推進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條例》内容豐富,涵蓋了就業政策、創業扶持、公平就業、就業服務與管理、職業教育和培訓、就業援助和重點群體就業、靈活就業等多方面内容,既總結固化了《上海市促進就業若幹規定》施行以來本市探索形成的許多創新性、前瞻性就業工作經驗和成績,又積極回應了本市就業形勢和就業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後續,本市将全面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
一是全面形成促進就業工作合力。
《條例》實施後,本市将依托市、區就業工作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目标責任制,将促進就業工作成效作為各級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進一步發揮市場作用,鼓勵用人單位增加就業崗位,鼓勵社會力量支持創新創業,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專業化就業服務,鼓勵各類院校、培訓機構、用人單位建立産教融合的人才培養機制。《條例》的實施還将進一步引導全社會樹立積極的就業觀、擇業觀,明确勞動者、用人單位、社會組織、家庭、學校、媒體等社會各方的促進就業責任義務。
二是全面提升就業質量。
《條例》實施後,本市将堅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貫徹落實就業優先的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就業創業服務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打造“15分鐘就業服務圈”,完善創業扶持措施,健全創業服務體系和創業培訓體系。同時,本市還将促進重點群體實現更充分就業,對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進一步提供精細化就業援助,對青年和高校畢業生進一步激發就業意願、提升就業能力、拓寬職業發展空間。
三是着力拓寬就業渠道。
《條例》将引領本市進一步促進人力資源社會性流動,不斷增強人口政策、産業政策和就業政策的協同性,面向常住人口,建立統一的就業服務、創業扶持、技能提升體系,為上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足夠、合格的人力資源。本市還将積極拓展就業空間,鼓勵規範靈活就業和新業态發展,進一步加大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就業服務、零工市場建設、社會保險、職業傷害保障等方面支持力度。
四是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條例》實施後,本市将進一步健全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聚焦企業職工、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進一步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完善多元化評價方式,加快推行新“八級”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深化技能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此外,本市還将積極營造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氛圍,激勵更多勞動者特别是青少年崇尚技能、學習技能、走上技能成才之路。
下一步,本市還将深入開展《條例》宣傳解讀,推動各項機制、政策、措施的落實落地,營造公平有序的良好就業環境,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