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上海市陽光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市陽光中心”)是2004年2月經上海市民政局批準注冊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主管單位為共青團上海市委員會。市陽光中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總幹事負責制,理事會成員由社會工作專業的專家學者、青少年工作者和熱心青少年事務的社會人士組成。市陽光中心承擔政府委托的6-25周歲本市常駐人口中未進一步就學或沒有穩定就業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務,負責對全市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以下簡稱青少年事務社工)進行業務指導、管理和調配,支持其參加資格認證、職業培訓。市陽光中心在全市11個區設立工作站。工作站負責對本區域内所屬青少年事務社工進行業務指導、績效考核和日常管理。
在全市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社會各界的支持與鼓勵下,市陽光中心先後獲得“2010-2011年度上海市禁毒工作先進集體”、“2015年全國先進社會組織”“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上海市社會工作示範單位”、“上海市青年五四獎章集體”、“上海慈善獎”、“5A社會組織”、“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戰略合作夥伴”、 “2019年度上海市優秀女性社會組織暨巾帼文明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
招聘崗位: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
崗位職責:
1、運用社會學、心理學、法學等相關知識,以社會工作的價值觀和專業倫理為準則,運用專業的方法和技巧,了解和把握6-25周歲本市常駐人口中的未進一步就學和沒有穩定就業的青少年的動态,深入群體并協助其解決就學、就業等實際困難和社會适應問題;
2、開展個案、小組、社區等專業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協助他們實現自我發展;
3、動員和發展社會各方力量共同開展工作,整合社會資源,維護相關社會關系;
4、運用上海市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系統做好專業工作記錄及維護。
崗位要求:
1、本市常住人員,年齡在30周歲(含)以下(1993年10月20日後出生);具有相關專業(社會學、心理學、法學、教育學、行為學等)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1988年9月13日後出生)。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學曆(以學信網鑒定報告為準)不限專業;具有相關專業(社會學、心理學、法學、教育學、行為學等)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曆(以學信網鑒定報告為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青少年社會工作,具有社會責任感;誠實守信,性格開朗,具有親和力;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4、具備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寫作能力、資源整合能力及團隊協作能力,并能熟練運用辦公自動化等相關軟件,進行日常的計算機操作,善于交際與溝通,熟悉青少年心理活動思維,熟悉社區網絡,具有一定的組織與協調的能力,富有團隊協作精神。
5、具有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或助理心理咨詢師、心理咨詢師資質證書者優先考慮。
6、具有市級志願者服務經曆者優先考慮。
7、具有兩年以上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經驗,或者曾任企事業單位中層幹部兩年以上的人員可優先考慮錄用。
報名方式:
請将本人簡曆、證書(照片)、職業資質證明(照片)等相關材料根據個人意願發送至相關郵箱。bsqsgz@163.com(寶山)、jaqsgz@163.com(靜安)、cnqsgz@126.com(長甯)。
來源于:上海社工招聘公衆号